根據《四川文理學院2022年人才招聘公告》相關崗位條件要求,資格初審工作已完成?,F將資格復審及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及準考證領取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行政管理崗、政治輔導員崗、教輔崗、實驗崗
現場復審時間:3月25日 8:00--18:00的工作時間
現場復審地點:四川文理學院蓮湖校區(qū)學術報告廳A、B廳
2.專任教師崗
網絡復審時間:3月15日8:00--3月18日18:00。請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的應聘者在上述規(guī)定期間內,將相關資格復審材料電子版(掃描件或照片,確保材料內容清晰)打包壓縮后以“招聘單位+崗位名稱+姓名”命名(例:文學與傳播學院+專任教師1+張三),通過郵件方式發(fā)送至scwlxyzp@126.com,復審結果以郵件回復。
3.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由四川文理學院人事處以短信或郵件方式通知到考生,如有疑問請于3月18日18:00前撥打咨詢電話。
(二)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請獲得資格復審的考生本人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專任教師崗為電子版報送):
1.《四川文理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1份。(專任教師崗應聘人員于承諾人簽名處手簽后報送掃描版)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其中,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參加資格復審時,若尚未取得學位證、畢業(yè)證的,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和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學位、學歷和專業(yè)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yè)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為準。
4.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留學期間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yè)目錄的,由我校通過相關高校或省及以上相關科研機構等第三方對其留學所學專業(yè)進行認定,認定為相似專業(yè)的擬視為專業(yè)資格條件合格。
5.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崗位需提供報考者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政治面貌證明。
6.有服役要求的需提供服役/退役證明。
7.其他證明材料(如職業(yè)技能證書、各類獲獎證書、科研成果證明材料原件等)。
不能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三)準考證領取
行政管理崗、政治輔導員崗、教輔崗、實驗崗考生準考證由資格審查工作人員現場發(fā)放,考生請在資格審查合格后及時領取。
二、考核安排
(一)考核時間及地點
1.行政管理崗、政治輔導員崗、教輔崗、實驗崗
崗位類別 |
考試類別 |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行政管理崗 |
筆試 |
2022.3.26 |
8:00-10:00 |
蓮湖校區(qū) 博文樓 |
面試 |
2022.3.27 |
8:30-18:30 |
||
政治輔導員崗 |
筆試 |
2022.3.26 |
10:30-12:30 |
|
面試 |
2022.3.27 |
8:30-18:30 |
||
互聯網思想政治工作部、信息化建設與服務中心、圖書館、檔案館教輔崗 |
專業(yè)實操 |
2022.3.26 |
14:00-18:30 |
蓮湖校區(qū)圖書大樓 |
面試 |
2022.3.27 |
8:30-18:30 |
蓮湖校區(qū) 博文樓 |
|
化學化工學院 實驗教師崗 |
專業(yè)實操 |
2022.3.26 |
14:00-18:30 |
南壩校區(qū)化工實驗樓 |
面試 |
2022.3.27 |
8:30-18:30 |
蓮湖校區(qū) 博文樓 |
|
建筑工程學院、生態(tài)旅游學院 實驗教師崗 |
專業(yè)實操 |
2022.3.26 |
14:00-18:30 |
蓮湖校區(qū)建筑工程學院、生態(tài)旅游學院 實驗室 |
面試 |
2022.3.27 |
8:30-18:30 |
蓮湖校區(qū) 博文樓 |
2.專任教師崗
崗位類別 |
考試類別 |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二級學院專任教師崗(非技能測試) |
專業(yè)試講和專業(yè)答辯 |
2022.4.9 |
8:30-18:30 |
線上面試 |
音樂與演藝學院、體育學院專任教師崗(技能測試) |
專業(yè)試講和專業(yè)答辯(含專業(yè)技能測試) |
2022.4.9 |
8:30-18:30 |
蓮湖校區(qū)(具體考室由學院通知到考生) |
(二)考核方式及成績計算
1.專任教師崗采用專業(yè)試講和專業(yè)答辯的方式進行,重點考核報考者職業(yè)責任感、語言表達、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姿教態(tài)、專業(yè)知識、科研能力等方面內容。專業(yè)試講題目由各二級學院確定,試講使用PPT或板書。
考試總成績=試講成績×60%+專業(yè)答辯(含專業(yè)技能測試)×40%。
2.互聯網思想政治工作部、信息化建設與服務中心、圖書館、檔案館、實驗教師崗重點考核報考者的專業(yè)知識、語言表達能力和以實驗操作為主的實際操作能力。
考試總成績=專業(yè)實操成績×60%+面試成績×40%。
3.行政管理崗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筆試》一科。筆試范圍為高等學校教師綜合知識、公文寫作、時事政治等相關綜合知識。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4.政治輔導員崗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筆試》一科。筆試范圍為與輔導員工作相關的黨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學生素質教育、學風、就業(yè)、學生日常管理、突發(fā)事件處理等學生工作理論與實踐以及時事政治等相關綜合知識。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三)行政管理崗、政治輔導員崗、教輔崗、實驗崗入圍面試比例
根據各具體招聘崗位參考人員筆試(專業(yè)實操)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資格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筆試(專業(yè)實操)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員。面試入圍人員名單預計于3月26日20:00公布,請考生注意查閱。
三、確定擬錄人員
各考核組根據招聘名額和考試總成績排名綜合評議確定擬錄用名額和成績排序,人事處審核對各考核組綜合評議通過人員名單并報學校同意,確定擬錄人員名單。
四、體檢、綜合考核和審查
擬錄人員由人事處、校醫(yī)院負責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的要求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人事處、心理健康咨詢中心負責組織心理調適能力測試。人事處負責綜合考核和審查。
五、辦理聘用手續(xù)
通過體檢、綜合考核和審查的擬錄人員在校園網主頁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人員由人事處通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簽訂勞動合同(應屆畢業(yè)生簽訂三方協議),實行聘用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或取得聘用資格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資格。
體檢、綜合考核、審查和公示各環(huán)節(jié)出現報考者自動放棄或不符合聘用條件等所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六、防疫要求
(一)考前準備
1.考生須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每日進行身體健康狀況監(jiān)測,測量體溫,如實記錄個人健康信息。
2.考生須提前申領“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碼)及“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行程碼),健康碼、行程碼非綠碼不得到校參加考試。
3.參加資格審查時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版、電子版均可)。
(二)考試當天要求
1.考生應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進入考點時要保持安全距離,自覺出示健康碼、行程碼、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接受體溫檢測,進行身份驗證。
2.考生須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查外,考試期間全程規(guī)范佩戴口罩。
3.考試結束后,考生要按考務工作人員的指令,保持安全距離有序離場。
4.如未按要求向學校報告真實接觸史及身體異常狀況,被疫情防控部門篩查發(fā)現,實施管控措施而影響考試的,后果自負。
5.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經現場專業(yè)醫(yī)護人員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不得參加此次考試,應配合實行隔離措施或到定點收治醫(yī)院發(fā)熱門診就診。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若考生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或治愈未超過1個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fā)熱患者,集中隔離期未滿的,根據相關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參加本次考試。
若因隱瞞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證明造成無法正常參加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造成嚴重影響的,還將依法追究責任。
(四)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考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七、特別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四川文理學院在學校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綜合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本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試時間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五)其他未盡事宜,由學校研究決定后執(zhí)行。
八、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0818-2790069(四川文理學院人事處)
監(jiān)督電話:0818-2790019(四川文理學院紀委辦公室)
附件: 四川文理學院2022年人才需求一覽表(二級學院專任教師)網絡復審人員確認使用
四川文理學院
2022年3月14日